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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September 28, 2009

占据我心里头的人

有一种空气,里头住着颜色,颜色里是温馨,温馨里有欢乐,欢乐里有幸福,而我,呼吸着幸福。

承诺真的不存在了。空气也变得好真实。

我的那个他,从来都不会表达自己心里要讲的东西,但偏偏,我却感觉得到。很温暖。我很感谢,我感谢现在所拥有的一切。不是华丽不是奢华不是金钱换回来的。而是我俩之间的空气,呼吸着的温馨。

一个愿意把好多好多事情都帮你安排好来的他;
一个愿意将好多好多空间都把你也带进去的他;
一个愿意让自己从睡梦中爬起来再给你温馨早安的他;
一个愿意让我知道更多那些我从来都不会的东西的他;
一个愿意帮我这个乱花乱吃的购物狂理财的他;
一个会帮我收拾我带漏的东西的另一半;
一个不会把我的心给溶化,却能温暖我的心的他。

我很欣慰,我很感谢。

Saturday, September 26, 2009

人往往会为了什么人或事物来改变自己?而改变,是变好或坏?大家都随着岁月而改变。有些人从没发现自己已变了,而有些人却一直在刻意的去改变自己。

有些人在失去后才懂得珍惜,所以改变自己。但往往那些所谓的有些人,却不知道,他们在努力的改变自己,却改变不了事实,而事实就是,他们真的失去了。而改变,是该为了眼前的以后而变,却不是为了身后的过去而变。从来,没有人知道。

有多少人可以为自己而改变自己?
有多少人愿意为别人而改变自己?

未来有好多的未知数,我们能改变得了多少事与物?

尽量不要要求别人改变,不妨改变自己的想法,改变自己对某事物的观点,你将会发现,这世界并不可怕 =)

Wednesday, September 16, 2009

零诺言的爱

有时眼泪好奇妙。它在你最沮丧时会溢出来,在你开心时也会流出来。
听着听着,朋友们分分合合的感情。大家都在成长,大家都在改变,大家变得越来越不一样。是为什么?

是否想过,一直被承诺锁住的感情,是永远都不会得到自由的。反而,毫无承诺的爱情,是能够一直走下去的理由。因为他们不需要太多的借口来维持感情。不需要太多的承诺来束缚所谓的爱情。你知道吗,你们把自己的感情用承诺给锁上,只会让你们其中一方有多一个理由来提分手,因为,对方都受不住所谓的诺言,所以你们认为再也没有必要在一起了。那是一种交易,或是爱情?不要为自己的爱情写上限期,只有蠢人才会说一万年。为什么不能排除限期?爱情它不是零食。若真的遇见自己爱的人,能不能够狠狠爱?把承诺给抛开把期望给扔掉,好吗?因为只有承诺和期望才会让你痛心。你们为了诺言为了期望,流过多少次泪?那你们又得到些什么?排除诺言,你门知道那是有多么轻松的吗?

要跌多少次,人才会成长?
有些人,跌到遍体鳞伤,却还不懂得走路。有些人,跌跌撞撞了好久才能够站得住。
路是自己的;心是自己的。

我只要我的朋友们不再沮丧,
因为这一切都是过程,
是你们成长的过程。

Sunday, September 13, 2009

午夜一点十四分,现在是星期天。好快。
时间快得我喘不过气,我好急我好忙,好忙。
是的。我从一个多月前的每个周末都呆在家里赶工,没完没了。
是的。我在偷懒,我好累。看设计看得我眼花缭乱,晕。
听着的是什么歌我不知道,心情是怎样我也不晓得,
现在,我的眼皮好重好重。

Friday, September 11, 2009

我期望

这个时候,他在睡觉。或许是呼呼大睡。

我从没想过,三百多公里,现在居然能靠得这么近。我好久好久没这么安心的过每一天了。偷偷告诉你,这些日子我真的睡得很安好,我的生活少了恐惧。对,我在微笑。谢谢你把温暖递给我,我要的真的只是心中的温暖。我想哭,哭出我的快乐,因为我是真的很快乐。

如果这一段三百多公里沿路上都是晴天,那能不能不要偷走我的蓝天?
我有很足够的理由,因为我是自私的人,我想要一直快乐到老。
请给我足够的快乐,因为我是饥渴的人,我已用了数年的时间来寻找真正的温暖
再给我一点点私心,因为我是个蠢人,我并不要身后的黑暗还会跟随我

我衷心地渴望,我要一直快乐下去。

给你,
谢谢你,我心里真的好暖。

Thursday, September 10, 2009

我们可爱的政府

每次上班时间,我们公司那一带最怕的就是被抄牌。每次只要我公司楼下的接待员拨电话大喊抄牌时,就会惊动全公司上上下下的人。不管是在开会的、讲电话的、上厕所的、般货的、赶工的…大家就连电梯都不搭却用楼梯,怎么滚也要滚下楼去。就只为了不要被抄牌。

如果你有机会在场,你就会看到全不管是美女或老叔叔都朝着自己的车跑着去,大热天像逃难似的,又好气又好笑。

荒谬的是,公司附近的泊车位超级有限,而附近上班族几乎每个人都各自驾车上班,那些混蛋要我们怎么办?莫非真的要我们自己买黄漆在路上画上自己的泊车位?

很多人都很狡猾,进车里把引擎开着装作自己在车里等人(我也这么做)。不然真的只能开车在附近绕圈圈,直到他们离开那一区。他们聪明,每一次抄牌都是一大辆车的人来。那时你就能看到整条街都是蓝衣混蛋。

Monday, September 7, 2009

就是爱画

印象中,打从我会握笔开始,我画的人像几乎都是一样的样子。还记得哥哥问过我,为什么我的人像的脚都那么好笑的。我是受Minnie Mouse误导,因为小时候Minnie的脚都是这样子的。而手指,总不会画太多太少,三只手指刚刚好。衣服裙子一套最好画。

我爱画画。
家里(除了妈妈只会画衣服),大家都会画画的。并不会像爸爸那么厉害,但我们兄弟姐妹也不赖!

有时在想,我不会数学不会算账,若我连画画也不会,我现在是靠什么吃饭的?

命运好奇妙。

这里的第一篇

又在不一样的地方留下我的脚印。
要在这里记下全部全部日后的点滴,不再留恋于之前的部落格。
无他,我本来就是这样。
我都会要音乐永来衬托我的文字。
因为只有音乐才能让我感受得到,一切的一切。